1、住院病人要严格遵守医院各项制度,积极配合治疗。详细、真实介绍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效果。
2、查房及治疗时间请不要离开病房。住院期间未经科主任批准不得私自外出,如擅自外出,将按自动出院处理。外出期间如发生病情变化或其它意外一律由本人负责。
3、爱护公物,保持病房安全、安静、清洁、整齐,不得随地吐痰、吸烟、乱扔果皮、纸屑。严禁私自使用电器(电炉、电热杯、电扇等)。
4、住院期间必须穿着病员服。严禁在病区内聚餐、喝酒、赌博。
5、未经允许,请不要进入治疗室、换药室、处置室等医疗场所。
6、为了配合饮食治疗,病人住院期间根据医嘱就餐,如因家属送餐而发生饮食问题、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7、不要把机密文件、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带入病房,特殊检查或手术前请将手表、首饰等贵重物品交家属保管,如发生问题,一律由本人负责。
住院作息及探视制度:
1、就餐时间:早餐6:30-7:30 ,午餐11:30-12:30 ,晚餐17:30-19:00。
2、作息时间:起床:6:30,午休:12:30-14:00,晚间休息:22:00。
3、探视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下午:14:00-17:00。周六、周日:上午:9:00-12:00 ,下午:14:00-17:00。
4、请探视病人的家属和亲友先到中心咨询台领取探视证,每名病人只限2人同时探视。
陪伴制度:
1、病人需家属陪护者,需经主管医生同意后在护士站领取陪护证。
2、陪护者要遵守病房及院内各项规章制度。
3、病房内禁止带入躺椅、折叠床及其它物品,禁止洗晒衣物。
4、陪护者不得私自在病员床上或空床上坐卧。
违反上述要求,按规定酌情罚款。损坏公物者,照价赔偿。感谢您的合作,祝愿您早日康复。住院需带证件:办理入院手续需带有效的身份证件。军人需带军官证及医疗卡(如无医疗卡到门诊二楼医务处批条);地方病人需带居民身份证,地方医保患者带医保本;自费病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。





